全部專業資訊
僱暑期工讀生 須加三保險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昨(27)日表示,
雇主如有僱用暑期工讀生,即使是短暫僱用,
仍應依規定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,
為其申報參加勞工保險、就業保險及勞工
職業災害保險,並提繳勞工退休金,
保障暑期工讀生在職期間之工作安全及勞動權益。
另事業單位如適用《勞動基準法》,
雇主也應依法為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。
勞保局表示,投保單位申報暑期工讀生參加勞保、
就保、職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時,
應按其實際月薪資總額覈實填報,勞保局會依
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、
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及
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」之規定自動歸入
適當投保薪資(提繳工資)等級。
文章出處:經濟日報/ 江睿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