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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常見錯誤
實務上較常發生之錯誤及違章態樣,提醒納稅義務人多加留意,以免受罰。
房地交易日的認定,原則以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,但如該房地係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,則以拍定人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為準;另個人出售與他人共有之房地持分時,如房地係因繼承、受遺贈或受贈而取得者,要特別留意應按各自之取得原因及時點,分別判斷是否應辦理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。
納稅義務人如有交易房屋土地,應詳加檢視是否屬於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,並如期辦理申報,以免受罰。
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131022新聞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