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標示的廠商地址,是標示公司登記地址、通訊地址,還是營業場所地址❓
大家平常在門市通路購買產品時,一定有看到產品包裝上會標示國內廠商的「名稱」、「地址」及「服務電話」
但在實務上,公司除了登記地址,另外還有通訊地址,或營業場所地址……等,到底要標示哪種地址才符合規定呢
正確解答:有關地址標示, 商品標示法並未強制規定應以公司登記地址標示
也就是說~
不論是標示公司 登記地址、通訊地址 或是 營業場所地址,只要能讓消費者 有需要時可以找到廠商 進行詢問,就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囉
圖文來源:經濟部商業司
但在實務上,公司除了登記地址,另外還有通訊地址,或營業場所地址……等,到底要標示哪種地址才符合規定呢
正確解答:有關地址標示, 商品標示法並未強制規定應以公司登記地址標示
也就是說~
不論是標示公司 登記地址、通訊地址 或是 營業場所地址,只要能讓消費者 有需要時可以找到廠商 進行詢問,就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囉
圖文來源:經濟部商業司